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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工商联出新招强化会员自我管理
发布日期:2017-06-05
来源、作者:大安区工商联
浏览次数:
607
大安区工商联(商会)
为
规范
商会会员行为
,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
更好
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
,
树立商会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商会凝聚力
、
影响力和执行力
,
出台了《
自贡市大安区商会会员自律公约
》和
《大安区工商联(商会)机关人员行为规范》。
会员自律性公约
由
总则
、
自律条款
、
公约的执行与监督,附则四章
,
15条组成。
将会员
“十必须,十不准”纳入公约。要求全体会员
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商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的原则严以律己,自觉约束个人或企业行为,注意小节,不得损害商会的整体利益
和
社会声誉,努力提升商会社会形象
。
公约是商会会员文明服务、公平竞争、规范
管理
、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机关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树立
“五个”意识,即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奉献意识和“家庭”意识,
提高服务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
团结
、
引领会员为促进地区经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