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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26家单位齐聚一堂,共商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县委2021年开放合作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各项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5月18日荣县检察院、荣县工商联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会在荣县检察院召开,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检察监督,鼓励引导企业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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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东良主持,县工商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企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26家成员单位领导,驰宇盐品、双龙陶业等7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荣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俊涛介绍了刑事合规建设的必要性和价值,从四个方面汇报了荣县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开展刑事合规建设工作的成效,并对荣县检察院起草的《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荣县人民检察院、荣县工商联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加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保障,强化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企业合规建设试点企业驰宇盐品董事长邹成华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各企业负责人纷纷发言,认为依法治企最重要的是合规经营,对企业提升竞争力、转化为企业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应对风险和挑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感谢荣县政法各单位为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所做的努力。

荣县企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26家成员单位领导结合单位的职能职责,对《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了制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运行规则、议事规则、企业风险防控清单、定期召开企业合规联席会议、细化工作指引、多部门联合培训企业职工等10余条建设性意见。纷纷表示将结合自身部门工作特点和相关职能,全力做好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最后,荣县政法委书记施东良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认识到企业合规建设具有的预防、减轻、提升、法治四项功能,企业合规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二是强化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意见。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制定企业合规的等级评定、合规有效性评价办法、适用情况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三是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推进体系和推进能力。明确企业合规建设领导机构名称、成员构成、定位和职权,下设五个组指导企业合规。四是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推进实效。各类企业成立适宜规模的法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共同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