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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商联各商会,机关各部室

    按照省工商联《关于加强社情民意和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工作的通知》(川联办发[2016]20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系统资源优势,强化责任落实,圆满完成省联、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相关工作任务,现就加强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市工商联系统要充分认识社情民意和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并将之作为履行参政议政和发挥统战性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聚焦到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上来,聚焦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新常态下干事创业的能力,努力提高工作质效;要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民营企业反映的现实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二、关于社情民意

    主要收集非公经济人士我省、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警示性、前瞻性意见;对推进非公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意见和建议;对非公经济人士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求言简意赅、主题突出。

    三、关于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

主要收集我市党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对国家和我省及自贡重大政治生活、重大方针政策的看法反映;对各领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对策建议;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建议等。其中,思想动态和看法反映类要求时效性强、客观真实,对策建议类则要求措施具体、言之有物。

四、材料收集

    (一)各区县工商联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和反映有关信息,每月至少征集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1篇。

    (二)市工商联会员部要充分发挥直属商会、行业商会、异籍商会及会员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有关信息,每月至少征集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2篇。

    (三)市工商联其他室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调研等途径,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办公室、宣研室、经济部、联络部、维权中心每月至少要单独征集社情民意和党外人士意见建议1篇。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收集报送工作由市工商联宣研室牵头,负责社情民意和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的汇总、统计、整理、报送和通报。

    (二)各区县工商联和市工商联机关各部室每月20前,将收集的材料报送至宣研室整理后,报会领导审批。

(三)报送材料按类别标注“社情民意”或“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字样,落款统一注明报送单位和日期。党外人士意见建议还应注明党外非公经济人士所属党派、单位职务,是否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密材料要专报。

六、其它事项

    (一)各区县工商联、各商会和市工商联机关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做好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各区县工商联将材料直接报宣研室,市工商联各部室按其职能具体负责衔接联系各商会、各会员企业,收集相关材料整理后送宣研室。

(二)市工商联将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区县工商联和机关各部室材料的征集数量、采用和领导批示等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考评。

   (三)报送邮箱:ydsj1915@qq.com,QQ群:462087295。 联系人:王朝阳、 张玲,联系 电话:0813-5864811。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