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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的通知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 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自贡市分区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现就按“三个一批”原则,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一批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城市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城市配送、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等行业企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服务企业正常经营;保障与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物流服务、科技服务、商务租赁、专业市场、农资销售、劳务服务、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营业;保障银行、保险等机构及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二、支持一批逐步恢复部分业务活动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护职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餐饮店可以复工,但不得提供桌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方式供餐;职工食堂避免集聚性用餐,可以采用错时用餐、分餐、盒饭等方式保障;房地产销售企业可以开放商品房售楼处,但不举办群体性集聚活动。在符合防控工作规范的前提下,酒店宾馆等住宿业可以恢复住宿、餐饮等基本业务,但不得提供桌餐、娱乐、洗浴等非必须服务;城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可以恢复百货业务;家政、理发、洗染、维修、摄影等非人员密集型的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可以复业,但应适当缩短营业时间。

三、暂缓一批相关场所复工复业

暂缓网吧、棋牌室、茶室、歌舞厅、影院、游乐场、演出场所、浴足、健身房、美容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复业;暂缓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复业;暂缓旅游景区、旅行社、农家乐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业;暂缓线下教育培训活动。 服务业门类多、范围广,连接生产与消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与群众生活、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关联的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复工营业,推动服务业领域疫情防控和实现服务业发展目标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