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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及水电气优惠

 2月141430分,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采取网络发布会的形式,举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主要介绍四川科学有序复工复产情况。

 发布会上,四川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梁武湖介绍,考虑到由于疫情的持续蔓延,对四川省的经济运行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中小企业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四川对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以及水电气优惠。

 据了解,临时电费补贴的补贴标准为目录销售电价的30%,补贴范围为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企业。企业名单按注册所在地属地原则,由各地商务局、经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以及供电企业审核确定后上报省上。

 此外,补贴方式为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和省级层面各自承担总补贴金额的一半,分别兑付。省级层面承担的电费补贴由供电企业在当月结算电费时直接扣减,同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属电网以及各地方电网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用电企业,以及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承担的电费补贴,由用电企业直接向所在地财政局申报领取,供电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在明确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的同时,新增三条措施,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