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暨自贡设市80周年,自贡市总商会等八家单位决定联合开展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9月。
二、组织机构
由自贡市总商会、自贡市企业家协会、自贡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自贡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自贡市女企业家协会、自贡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自贡市分会、自贡市扶贫开发协会主办,自贡在线承办。
三、参评规则
(一)参评范围
在我市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二)参评条件
1.候选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个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候选人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对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与推动力。
3.候选人有强烈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热衷公益事业、在复杂环境中艰苦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本行业领域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引起社会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
4.候选人所在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法用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记录,在企业发展中无侵犯消费者权益及环保、安全等方面不良事件发生。
5.为自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均可参选,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候选人所在企业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经营发展历史(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2016年1月1日前在自贡登记注册)。
(三)奖项设置
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20名)。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2019年6月21日—7月10日)
本次活动参评候选人由单位推荐,自贡市总商会各直属商会,市及区县商会、企业家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光促会、扶贫“两会”等负责组织推荐优秀人士参与评选并汇总上报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通过网络提交推荐材料至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以网络提交时间为准,邮箱:zigongjjrw@163.com,联系人:邹小莉,联系电话:0813-6600000、17742810905。
参与评选的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2.参选人身份证(正反面)、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日常工作照片、企业照片各3-5张,参选人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各一份;
3.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二)确定候选人(7月11日—7月20日)
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在推荐申报期间,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把关和候选人资格初审工作,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对所有申报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核审查并汇总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正式参评候选人。
(三)公示投票( 7月21日—7月31日)
参评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将通过《自贡日报》、自贡在线(www.zg163.net)进行公示,并开通网络投票平台接受公众投票,投票情况在自贡在线实时更新发布。
(四)集中评定(8月1日—8月10日)
评选活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评委,按评委分占70%、公众投票分占3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研究决定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获奖名单。
(五)公示考察(8月11日—8月20日)
获奖名单将在本次活动相关支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对获奖者进行再次考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监督意见,公示结束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专题采访(8月21日—9月10日)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宣传媒体对获奖人物进行专题采访,并制作VCR。
(七)颁奖表彰(9月中下旬)
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颁奖典礼暂定于9月中下旬举办,同时邀请中央、省、市相关媒体对当选人物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有关说明
(一)自贡市第三届年度经济人物评选属于公益性评选活动,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宣传、赞助费用。各参评企业如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评选活动办公室举报。
(二)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选活动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市、区县两级开展好推荐评选工作,及时沟通联系评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