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倡议
发布日期:2017-11-27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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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共同营造自贡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共建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互尊重,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良好政商关系,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出倡议,望自觉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一、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要公道正派,不优亲厚友、偏袒不公;
第二条 要认同尊重,不冷眼相待、袖手旁观;
第三条 要担当尽责,不推诿扯皮、为官不为;
第四条 要勤政高效,不得过且过、慵懒散拖;
第五条 要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二、企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六条 要正道经营,不钻营关系、权钱交易;
第七条 要崇德守信,不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第八条 要洁身自好,不漠视法纪、逾越底线;
第九条 要共谋发展,不消极等待、各行其是;
第十条 要情系社会,不逃避责任、违背公义。